《现行税收政策与会计操作实务》
《现行税收政策与会计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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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增值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纳税人的认定 第三节征税范围 第四节税率和征收率 第五节销项税额 第六节进项税额 第七节应纳税额计算 第八节纳税地点 第九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时限 第十节增值税发票 第十一节出口退税 第十二节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三节会计处理 第二章消费税 第一节纳税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计税依据 第三节税目、税率 第四节纳税环节 第五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六节纳税地点、纳税时限 第七节税收优惠 第八节会计处理 第三章营业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税目、税率 第四节纳税地点 第五节营业额 第六节外商投资企业政策 第七节税额计算 第八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九节减免税和起征点 第十节会计处理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纳税人和纳税对象 第二节税率 第三节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节税前扣除项目 第五节税收优惠 第六节税收与会计处理 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税率 第三节征税范围 第四节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节税前扣除 第六节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七节税收优惠 第八节税务、会计处理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税率 第三节工资薪金所得 第四节劳务报酬所得 第五节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第六节稿酬所得 第七节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第八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九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第十节财产租赁所得 第十一节财产转让所得 第十二节偶然所得 第十三节其他所得 第十四节免税、减税与抵免 第七章资源税 第一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税额 第五节应纳税额计算 第六节纳税地点和期限 第七节征税、减税、免税规定 第八节会计处理 第八章房产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房产税的税率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纳税期限 第七节纳税地点 第八节免税规定 第九节会计处理 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定额税率和土地等级 第五节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第六节应纳税额计算 第七节征税、免税规定 第八节会计处理 第十章车船使用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适用税额 第五节缴纳期限 第六节纳税地点 第七节税额计算 第八节征税、减税、免税规定 第九节会计处理 第十一章土地增值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税率 第五节应纳税额计算 第六节纳税程序 第七节缴纳期限和纳税地点 第八节征税、免税规定 第九节会计处理 第十二章印花税 第一节印花税概念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征税范围 第四节计税依据 第五节税目和税率 第六节应纳税额计算 第七节印花税的缴纳方式 第八节印花税纳税地点 第九节征税、免税具体规定 第十节会计处理 第十三章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一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征税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税率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纳税地点 第七节征税、免税规定 第十四章契税 第一节纳税人 第二节征收范围 第三节计税依据 第四节税率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纳税期限 第七节征税、减免税规定 第八节会计处理 附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2006年4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2005年3月11日) 参考文献 |